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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浙沪残疾人工作的考察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25浏览次数:字号:[ ]

  为了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残疾人工作经验和做法,探讨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的新路子,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残联理事长涂传勇同志带队,市残联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参加,组成了市残联赴苏浙沪残疾人工作考察团。考察团于11月3日至9日,历时7天,对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常州市和上海市杨浦区等三地残联的社会保障体系、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团成员相互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市政府组织的这次学习考察十分重要,通过学习考察,不仅学到了先进经验,开阔了眼界,启迪了思维,而且看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增强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紧迫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特点

  1、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宁波、常州、上海均研究制定了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确保了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和生育保险,落实了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已开展试点的地区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了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重点做好了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服务。江苏常州市于2007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对市城区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的实施意见》和《对“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施行办法》等扶持政策,极大的解决了市区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宁波市残联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不含10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提标30%以上发放低保补助金,并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保障金全部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2、托养服务工作步入正轨。托养服务工作于2006年率先在江苏常州等地启动,采取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和寄宿型托养三种形式,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三地残联在托养服务工作上站得高,看得远,动手早,充分利用各项政策,采取多种手段筹集资金,全面推进托养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常州市残联2007年开始陆续出台《关于建立残疾人安养庇护机构的指导意见》和《示范性残疾人庇护安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全市投入2360万元,建成庇护安养机构11个,这些服务机构均为公益性服务机构,专门为长期闲散社会和封闭家中的中、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托、寄养庇护,目前已为351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宁波市残联2008年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宁波市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办法中明确了托(安)养的残疾人对象,托(安)养方式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为主,经费补助标准为:是集中托养的,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属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政府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同时还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标准。上海市残联的托养服务工作更是全面铺开,全市每个街道都建有一个“阳光之家”,组建了以社区助残员为主的管理人员和共建单位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智障人士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包括日常生活常识培训、文化知识培训、康复训练、特奥运动、劳动技能培训等。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专门视察了上海“阳光之家”,充分肯定了这种社区助残服务形式,指出要“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3、康复服务起点高、规模大。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常州市残联在拥有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的集残疾人康复服务、康复业务培训、康复技术指导的综合基地的基础上,市政府又投入3000多万元,新建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教育康复综合楼,其主体工程也已完工。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拥有成人康复床位231张,儿童康复床位120张。二是功能齐全、服务项目多。宁波、常州市均把残疾人康复中心办成了康复医院,走上了专业化服务之路,政府每年投入残疾人康复经费5000-8000万元。三地的残疾人康复中心都开展了对智力儿童、孤独症儿童、聋儿、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的康复及功能训练;开展了对以偏瘫、截瘫、脑瘫和截肢为主的肢体、言语残疾人的功能训练;开展了对智力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开展了对盲人和低视力者的训练和康复;开展了对残疾人的心理康复;开展对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及假肢装配等全方面的服务。三是队伍健全、素质高。他们的残疾人康复中心都是隶属于市残联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有管理人员9名,业务技术人员25名,保育人员6名,工勤人员4名,共有44名工作人员。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名,社会化用工24名,临聘人员1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宁波市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专家团队中就有教授1名、医师11名、高级教师4名,共有221名工作人员。他们都完全有能力满足本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需要。

  4、其他各项工作百花齐放。通过座谈了解,他们不仅在我们重点考察的几个方面做的很好,而且在其它工作上也取得很大的成绩。一是保障金征缴额度大。宁波市和常州市残联的保障金征收金额都接近2亿元,上海市杨浦区也有7000多万。二是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常州市财政近两年来拿出13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残疾人集中用人单位,同时建立了残疾人个体创业专项扶持资金150万元,出台《残疾人创业扶助资金管理办法》,已发放创业扶持资金60多万元,为残疾人创业给予了雪中送炭的帮助。

  二、考察体会

  1、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做到抓面、抓量、抓点。抓面就是他们对残疾人低保对象进行了扩面,让更多无自理能力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到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抓量就在是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参保数量。三地新农合和新农保试点地区的重度残疾人都得到了政府的全额补贴,新农合参保率已达98%以上,三地对残疾人的保障标准普遍提高30%以上;抓点就是通过先抓市城区,然后以点带面的方式将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向全市展开。

  2、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应做到抓早、抓快、抓小。抓早就是他们托养中心的建设起步早。常州市残联在市、县、街道都建立了残疾人托养中心,市级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行全托,县级负责残疾等级偏重者的日间照料,街道重点对居家安养、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这样形成了针对不同等级的残疾人分类分级照料的服务体系;抓快就是托养机构发展的速度快,能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抓小就是在规模上做到了小而精,不是盲目求大,而是循序渐进,做到长期发展,满足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的需求。

  3、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应做到抓大、抓硬、抓实。抓大就是政府和社会对康复中心建设的投入大,每个地方都建有自己单独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专门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抓硬就是在硬件的建设上,能够做到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要,达到了人人可以享受康复服务的目的。抓实就是各地在康复服务上,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通过康复让当地的残疾人真正感受到了实效。

  三、几点建议

  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是2008年中央7号文件的重要部署,是中国残联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囊括所有残疾人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化建设,强化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长期稳定的政策措施,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建立运转良好、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残疾人服务和保障机制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行政责任,做到“政府主事”。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成效体现一个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重要职责,纳入现代化的总体规划,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弱势群体的援助,促进和谐发展,要真正发挥其统领协调作用。建议成立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民政、财政、劳动、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残联;各有关部门主动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本部门业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残疾人援助的各项措施。

  2、完善政策配套,做到“按章理事”。政府依据《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根据残疾人调查的情况,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09]20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市的实际,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的配套政策。完善倾斜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康复、就业等具体措施和办法,解决好法律条文过于原则、不易操作的问题,为保障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依据。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对贫困残疾人的福利补贴政策。出台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和托养服务的具体补贴办法,力争明年每个县办起一家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和一家居家安养服务中心,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3、多方筹措资金,做到“有钱办事”。经济发展需要投入,残疾人发展要紧跟时代步伐,更需要加大投入,否则,真正的残疾人服务必将成为空谈。因此,必须建立长期、稳定、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增加政府性援助残疾人专项资金。建议从2010年起,市本级预算每年安排康复经费要达到100万元,进一步满足我市残疾人的康复需要;市本级重点建设的两家托养中心每年补贴30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托养机构运作经费的不足。另一方面要扩大社会扶残帮困基金来源。慈善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应按比例提取一部分用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4、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残联是援助残疾人的专门工作组织,是政府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残联组织健全,工作班子坚强有力,哪个地方的残疾人工作就进展迅速,有声有色。因此要加强残联自身建设,牢固确立“感情上自觉融入残疾人,工作上主动面向残疾人,作风上坚持深入残疾人,服务上一切为了残疾人”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残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融“代表、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优秀团队,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2010年,要把乡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全市公益性岗位予以扶助,进一步做实基层残联组织。

  5、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做到“社会举事”。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主导、支持和投入,同时又必须寻求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鼓励民间新办残疾人托养、康复、培训等机构。只有全社会都来支持残疾人,才能使残疾人真正融入社会,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环境。要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推动、社会动员、典型示范,逐步形成社会资源统筹利用、服务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相互促进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社会新格局,努力营造八方支援、共创美好未来的新境界。

  (市残联群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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