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函【2005】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团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自2002年4月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残联联合开展"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以来,各级团组织和残联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广泛开展建站、助残活动,为广大残疾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涌现出了许多感人事迹,谱写了一曲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平凡而伟大的精神文明之歌。
为总结"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在"十五"期间的成功经验,
表彰一批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事迹突出的全国青年志愿者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研讨"十一五"期间"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工作目标,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活动,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并带动其他公众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残联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于8月1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4个,每个工委(系统)推荐2个。
2.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个人: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4人,每个工委(系统)推荐2人。
已经获得"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
1.关心、帮助残疾人,志愿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的单位(集体)。
2.有固定的志愿者助残队伍,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康复训练、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提供服务和扶助,效果显著。
3.在各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正式注册一年以上,为残疾人服务时间人均50小时以上。
4.单位(集体)成员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
(二)"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个人
1.关心、帮助残疾人,志愿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志愿者。
2.积极参加"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作
出突出贡献,事迹突出。
3.在各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正式注册一年以上,为残疾人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以上。
4.年龄在45岁以下。
三、评选推荐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团委,要借此机会对本省的志愿者助残活动进行总结,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审核,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基层认真做好
评选推荐工作。召开志愿者、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先进性。
3.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见附件1-2),并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连同本省、本部门、本行业"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各准备一份,统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于2005年6月11日一并带到中挪第六期社区残疾人工作培训班,送交中国残联组联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系统各工委推荐材料直接报中国残联组联部,经评审委员会终审后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联系办法
1.中国残联组联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周建、阎赢、段小蕾
电话:010-65137722转2720,2725
2.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联系人:张俊虎、杨琴、王磊
电话:010-85212193,85212049
附件:1.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下载
2.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下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