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天气预报:
首 页 | 单位简介 | 领导班子 |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残疾人事业 | 爱心助残 | 考察交流 | 基层组织 | 爱心捐赠 | 会长信箱
 
 
 
津市聋哑学校
桃源特教学校
 
常德市残疾人辅助器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
 
智力残疾人亲友协会
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
聋人协会
盲人协会
肢残人协会
 
武陵区残联
鼎城区残联
汉寿县残联
澧县残联
石门县残联
临澧县残联
津市残联
桃源县残联
安乡县残联
您的位置: 8常德市残联8公告栏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精神、智力残疾办证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
  为了切实维护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部分残疾人的特殊性,现将我市精神、智力残疾办证的有关程序规定如下:
  一、领表。需办证的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应先到当地残联领取《常德市精神与智力残疾鉴定书》和《常德市残疾人普查、发证登记审批表》各3张,并分别贴上本人相片,填上相关情况,并到所属村(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当地残联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在相片上卡上钢印。
  二、鉴定。办证本人及其监护人携带由当地残联审核后的《常德市精神与智力残疾鉴定书》到市康复医院一楼门诊部进行鉴定。联系医生:董明树;联系电话:13077219096。鉴定书须经鉴定组两名以上医生共同鉴定,鉴定组长、市康复医院副院长黄俊最后把关签字后方有效。
  三、办证。鉴定后,鉴定书不由本人带回,一律由市康复医院在7日内将鉴定书密封好,交给市残联群宣科。联系人:宋华维;联系电话:7722936。再由市残联7日内返回给各区县(市)残联。各区县(市)残联根据鉴定结果予以办证。审批表、鉴定书办证本人1份,区县(市)残联1份,市残联1份。
  以上规定程序,望各地认真遵守。


                            2006年5月30日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 办: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电 话:0736—7705719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西路1号 Email:cdcl@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